2021年10月11日,北京市慈善义工联合会秘书处成立互助学习小组,开展为期20日的“学党史 学会史”专题培训讲座,此次培训由联合会副会长王骏、副会长高大勇、常务理事王权主持。培训采用“应知”与“应会”相结合的形式,共同学习联合会基本情况,回顾联合会十年历程“大事记”,探讨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与工作方法,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团队建设、理顺工作职能、提高各部门协作能力与工作效率。
北京市慈善义工联合会
学党史、学会史专题培训讲座 | 第五期内容分享
北京市慈善义工联合会 慈善义工守则
第一条 认同北京市慈善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的理念、宗旨以及运管模式,拥护本会章程,自愿遵守本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与其他慈善义工互相合作,依照本会的要求,尽力完成慈善义工的义务工作;
第三条 坦诚提出对本会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参与本会的建设,竭力维护慈善义工荣誉;
第四条 正确提供本会所要求的个人资料,经本人同意、授权,本会在必要时公开部分真实资料以及联络方式;
第五条 从事有关慈善义工项目活动时,所需费用个人自理;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第六条 不从事任何违背本会章程、原则和理念,可能会对本会声誉造成危害的活动;
第七条 不参与任何可能对本会声誉造成危害的组织,更不得以本会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 慈善义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本会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2.未经本会授权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不属于本会范围的邀请、访谈或者采访;泄漏未经本会确认的任何活动或内容;
3.未经本会授权,以任何名义直接或者间接接受任何给予本联合会的金钱上的资助;
4.以任何名义直接或者间接接受任何给予受益人的金钱或者物质上的资助;
5.宣称代表本会,以任何名义展开和本会相关的工作;
6.泄露其在从事本会工作过程中取得的任何资料,包括其他慈善义工的个人资料及资助个案相关资料;
7.擅自利用在本会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本会的工作;
8.将具有慈善义工权限的注册号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享。
第九条 慈善义工与本会的任何纠纷仅限在本会内部解决,不得泄露于除本会外的其它任何个人或组织;
第十条 慈善义工退会后,仍需对其在参与慈善义工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 本会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即时终止慈善义工身份的权力。
北京市慈善义工联合会 历届品牌活动
1
绿色出行“迎国庆,树新风”活动鸣笛
为树立绿色出行理念,2011年9月22日,在迎接第十三个“世界无车日,天天无车日”到来之际,由协会主办的“绿色出行迎国庆”活动在朝阳公园南门拉开了帷幕。活动当天,以近200名慈善义工为主体的宣传队伍分成两组开展了自行车和徒步巡游活动。协会领导陈志斌、赵会、陈可,著名表演艺术家、环保事业倡导者濮存昕,著名书法家姚景林参加了活动的启动仪式,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全体市民选择绿色交通和低碳生活方式。
2
慰老系列服务活动有序展开
2011年10到11月,协会推出金秋慰老服务重点项目。中秋节前夕,协会领导携工作人员前往北京站义务工作站、月坛敬老院以及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开展慰问活动,向他们捐赠了500盒月饼。为提高对慰老服务活动的认识和质量,2011年10月23日,协会召开慰老服务主题活动培训会议,24名慈善义工冒雨前来参加了培训。同时,协会还对协会全员及第一批参加活动的慈善义工组织了专题培训。2011年11月6日,协会在松堂关怀医院和颐寿轩敬老院的慰老活动中,有20多名由首都大学生组成的慈善义工为老人梳洗头发、修剪指甲、整理内务、唱歌娱乐等,受到老人的欢迎。2011年11月27日,由协会组织的13名慈善义工以“忆往昔峥嵘岁月,谈今后健康养生”为主题,在德外敬老院开展了为老人清唱红歌、教养生操、陪伴聊天等的慰老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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